重型擊實儀是自行研發的新一代試驗儀器。試驗的目的是用規定的擊實方法(輕型擊實法和重型擊實法),測定土的含水量與質量密度的關系,從而確定該土的*含水量與相應的zui大干密度。
重型擊實儀的規格及主要技術性能
附表4.1
類別 | 擊實儀 名稱 | 錘底直徑(mm) | 錘質量kg | 落高cm | 試筒尺寸 | 層數 | 每層 錘擊 次數 | 擊實 方式 | 試料 用量kg | 擊實功KJ/m | | |
內徑cm | 高cm | 容積cm | | | | | | | | | | |
輕型 | 輕錘型 | 5.1 | 2.5 | 30.5 | 10.2 | 11.6 | 947 | 3 | 25 | 轉圈 | 3 | 591.6 |
重型 | 重錘型 | 5.0 | 4.5 | 45 | 10.0 | 12.7 | 1000 | 5 | 27 | 轉圈 | 3 | 2685.2 |
重型擊實法
1.儀器設備
(1)重錘型擊實儀、規格與技術性能見附表4.1。
(2)天平:稱量200g,感量0.01g,稱量2000g,感量1g。
(3)臺稱:稱量10kg,感量5g。
(4)篩:孔徑5mm。
(5)其它:鋁盒、噴水設備、碾土器、盛土器、推土器、修土刀及保濕設備。
2.試樣準備
與輕型擊實法相同。
3.操作步驟
擊實儀的錘質量為4.5kg,落高45cm。分五層、每層27錘擊次數(見附表4.1)。其它操作程序均與輕型擊實法相同。
4.計算與制圖
與輕型擊實法相同。二、路基土方含水量試驗方法
土的含水量是土在100~105℃下烘到恒重時所失去的水分質量和達恒重后干土質量的比值,以百分數表示。
本試驗以烘干法為室內試驗的標準方法。在野外如無烘箱設備或要求快速測定含水量時,可依土的性質和工程情況采用下列方法:酒精燃燒法
(1)儀器設備
本試驗需用下列儀器設備:
1)稱量盒(定期調整為恒重值);
2)天平:稱量500g,感量0.01g;
3)酒精:純度96%以上;
4)滴管、火柴、調土刀等。
(2)操作步驟
1)取代表性試樣(粘性土2~5g,砂性土20~30g)。放入稱量盒內,立即蓋好盒蓋稱量。稱質量時,可在天平一端放上等質量的稱量盒或盒等質量的砝碼,稱量結果即為濕土質量。
2)用滴管將酒精注入放有試樣的稱量盒中,直至盒中出現自由液面為止。為使酒精在試樣中充分混合均勻,可將盒底在桌面上輕輕敲擊。
3)點燃盒中酒精,燒至火焰熄滅。
4)將試樣冷卻數分鐘,按以上2)、3)步驟方法再重復燃燒兩次。當第三次火焰熄滅后,蓋好盒蓋立即稱干土質量。
5)本試驗稱量應準確到0.01g。
6)按下式計算含水量:
式中wo——含水量(%);
mω——濕土質量(g);
md——干土質量(g)。
計算到0.1%。
7)本試驗需進行二次平行測定,取其算術平均值。允許午行差值應符合附表4.2的規定。
含水量測定的平行差值
試驗的目的是用規定的擊實方法(輕型擊實法和重型擊實法),測定土的含水量與質量密度的關系,從而確定該土的*含水量與相應的zui大干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