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對塑料及其他非金屬材料部件樣品的可燃性能的測試,通過模擬技術評定材料著火阻燃性能,以此來評定材料意外著火引發火災的危險程度。
設備的燃燒性試驗是采用規定尺寸的本生燈(Bunsen burner)和特定燃氣源(甲烷或天然氣),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以試品點燃、灼熱燃燒的持續時間和試品下鋪墊的引燃物是否引燃來評定其燃燒性。
使用注意事項:
1、操作人員使用本設備前應仔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掌握易燃氣體使用的安全知識,并做好相應安全防范措施;在確認沒有燃氣泄漏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本項試驗。
2、若發現燃氣泄漏,應立即停止試驗,此時禁止點燃火源及開啟電源開關,應打開試驗設備及試驗室的門窗,讓燃氣排到室外;在氣體泄漏較少的情況下,可開啟排風扇,加快排出易燃氣體。故障排除后,方可重新進行試驗。
3、在開啟氣源前,應先將壓力和流量調節閥門調至最小,然后打開貯氣瓶總閥門,緩慢調節氣體壓力及流量至需要值;如果壓力、流量開啟較大,則可能開啟時將U型管里的液體全部排出,導至燃氣泄漏。
4、若前后使用不同的氣體,應選擇相應的減壓閥,并將原有殘留在配氣管里的氣體排空,避免不同氣體混合作用發生危險。
5、試驗結束時,必須先關閉貯氣瓶的閥門,讓本生燈繼續燃燒,待管內燃氣燃燒完畢,再將其余的閥門關閉。
6、必須經常檢查氣體管道及連接口的密封性能,若管道老化,應及時更換,確保安全。
7、定期給儀器的部件上潤滑油,以免部件失油不能移動而影響正常使用。